2025年合肥试管能选性别?揭秘医院“神秘”医生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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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23:4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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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政策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年3月28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和人口均衡发展而制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介绍、组织孕妇实施此类行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协作和联动执法机制,共同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人口信息管理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有生育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义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条件可要求再生育,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规定不一致时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适用。保障公民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妻自主选择,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不育妇女和女婴。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需申请医学鉴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安全有效,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目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开展相关项目需审核批准并接受监督管理,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内容需经省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胎儿性别鉴定性质
不属于医疗行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属于违法。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有严重缺陷、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法律法规规定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外,不得实施人工终止妊娠。
相关法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会受到相应法律制裁,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
市场乱象
摄影机构以“胎儿摄影”为名,推出“四维、五维彩超胎儿写真”项目,使用超声诊断设备检查后通过赠送“惊喜小礼物”暗示“胎儿性别”。有孕公司承诺试管婴儿可女,实际却将客户带到黑作坊,客户支付费用后未能如愿怀上宝宝且协商退费遭拒。
监管必要性
考虑到“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客观存在,一些机构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两非”),针对“两非”进行监管十分必要。
医学鉴定流程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经初审同意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当事人对医学鉴定有异议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组织的医学鉴定为终局鉴定。
合法鉴定情况
医学需要,如怀疑胎儿可能存在与性别相关的遗传疾病等情况,经依法批准的医疗机构在特定程序下进行性别鉴定是合法的。
类别 |
内容 |
法规政策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2016年3月28日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9号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和人口均衡发展而制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禁止介绍、组织孕妇实施此类行为。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协作和联动执法机制,共同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查处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管理、人口信息管理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有生育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义务,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条件可要求再生育,具体办法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规定不一致时按有利于当事人原则适用。保障公民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妻自主选择,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不育妇女和女婴。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需申请医学鉴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应安全有效,计划生育技术、药具目录由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开展相关项目需审核批准并接受监督管理,涉及计划生育技术的广告内容需经省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 |
胎儿性别鉴定性质 |
不属于医疗行为,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属于违法。符合法定生育条件,除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有严重缺陷、因患严重疾病继续妊娠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严重危害孕妇健康、法律法规规定或医学上认为确有必要终止妊娠的其他情形外,不得实施人工终止妊娠。 |
相关法律责任 |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会受到相应法律制裁,包括罚款、行政拘留等。 |
市场乱象 |
摄影机构以“胎儿摄影”为名,推出“四维、五维彩超胎儿写真”项目,使用超声诊断设备检查后通过赠送“惊喜小礼物”暗示“胎儿性别”。有孕公司承诺试管婴儿可女,实际却将客户带到黑作坊,客户支付费用后未能如愿怀上宝宝且协商退费遭拒。 |
监管必要性 |
考虑到“重男轻女”传统观念客观存在,一些机构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两非”),针对“两非”进行监管十分必要。 |
医学鉴定流程 |
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的,向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医学鉴定,经初审同意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医学鉴定;当事人对医学鉴定有异议的,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组织的医学鉴定为终局鉴定。 |
合法鉴定情况 |
医学需要,如怀疑胎儿可能存在与性别相关的遗传疾病等情况,经依法批准的医疗机构在特定程序下进行性别鉴定是合法的。 |
术语解释:

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指除经医学诊断胎儿可能为伴性遗传病等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以外,所进行的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
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我国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旨在通过调节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生育调节: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对公民的生育行为进行规范和引导,以实现人口的合理增长和结构优化。
医学鉴定:针对特定情况,如因生育病残儿要求再生育等,由相关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进行的专业鉴定,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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